王紫綺的口供稱,為了獲得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一支隊支隊長、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陳濤的保護,2005年2月至2008年9月,陳濤先后八次收受王紫綺所送的人民幣1.9萬元。王稱,不僅如此,這幾年來,陳濤經常打電話給她,前前后后找了13個小姐。對此,陳濤當庭予以否認。陳辯解道,如果真是這樣,應該有電話記錄,而且還應該有嫖娼場所,公訴方應該出具相關證據。
王紫綺爆出另一大丑聞便是,陳濤不僅自己找小姐,有一次還曾經代同案被告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找她要過小姐。
對此,陳濤同樣予以否認,他解釋道:2007年春節,他和王紫綺一起吃飯,當時王紫綺帶來一高一矮兩個女孩,介紹說兩人都是亮點茶樓的。飯后,幾人一起去唱歌,在歌廳遇見了黃代強。后來的一天,他在武隆處理一個突發事件,接到了黃代強的電話,說他正在和文強一起唱歌,讓陳幫忙把先前那個高個子女孩叫來一起玩。陳濤于是打電話給王紫綺說了這個事。陳濤辯解稱,他當時并不知道高個子女孩就是小姐,只是以為她是洗腳妹,因此并不是幫黃代強找小姐。
依據王紫綺的供述,王立軍調往重慶之后,陳濤曾給王紫綺示警,表示,上面查得很兇,關于亮點的舉報很多,讓其收斂一點。對此,陳濤當庭表示:沒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