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專電 今天上午,金華市婺城區法院針對“萬家購物”全國最大網絡傳銷案做出判決。本報自去年5月起,曾連續跟蹤報道。被告人應建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二百萬元;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二百萬元。被告人楊江峰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五十萬元。被告人邵康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四十五萬元。被告人葉飛林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并處罰金四十萬元。其余被告人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判處有期徒刑、緩刑、或免于刑事處罰,并處相應數額罰金等。
“萬家購物”所在的浙江億家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由應建成、楊江峰、邵康、胡偉4人于2010年5月組建,當年12月左右,新增葉飛林、奚愛民、肖中、王萍、樂慧玲、方國仙、朱小霞、余翠珍8名股東。2010年7月以來,“億家公司”以“萬家購物”返利網站和“百業聯盟”加盟店網絡為平臺,打著“滿500返500”等幌子,以“一元返利”、“消費=存錢=免費”等超高額返利誘使他人消費,要求參加者購買商品、發展會員、發展加盟商等,并按入會資格和條件,分為普通會員、VIP會員、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區域代理商、公司管理層等級,按其注冊加入的時間順序形成上下層級關系并實行“六代計酬”和“區域計酬”.
2012年6月11日,金華警方對“億家公司”及旗下的“萬家購物”網站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開展統一收網行動,抓獲了應建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經公安機關查實,“億家公司”利用這種經營模式在全國發展會員總數190萬多個,其中普通會員110萬多個,VIP會員75萬多個,金牌代理5000多個,金牌代理商6000多個,區域代理商2000多個;發展百業聯盟商戶10萬余家。萬家購物平臺運營應償付會員的債務為7.73億元,最終將形成對會員的待分配分紅返利債務為240.45億元。案件涉及近200萬人,遍布全國31個省(市、區)的2300多個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