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的一起24人團伙“套路貸”案件在閔行區法院宣判,24名被告人分別因犯搶劫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被判處十三年至一年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十萬元至一萬元不等的罰金。其中5名主犯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件雖已宣判,但本案中被騙女大學生小蓉的遭遇,卻值得所有人警惕。她是如何踏進“套路貸”陷阱的?記者走訪并整理了全過程。
2016年3月,小蓉在一次同學聚會中與高大英俊的單某相識。在聊天時,小蓉無意中透露,自己的父母已經以她的名義購買了兩套房產。聚會之后,單某對小蓉展開了熱烈的追求,年輕的小蓉很快陷入愛河。
不久,單某告訴小蓉,自己的好兄弟出了交通事故,急需10萬元賠償對方。看著心上人愁眉不展,小蓉心里也焦急萬分,但自己只是一個大學生,不知能幫上什么忙。見時機成熟,單某提出:“我認識社會上的大哥,請你去借點錢,救救急。”同時還一再承諾自己會還這10萬元,“今生今世都不會忘了你的恩情”。
小蓉答應了單某的請求。隨后單某帶小蓉聯系了貸款中介韓某,韓某核實了小蓉的身份、資產情況后,又指導她如何應答貸款公司的提問,隨即聯系了貸款公司。
2016年4月19日,小蓉在幾名中介的帶領下,來到了聚鑫公司,雙方談妥以25%的利息,借款10萬元,期限一個月。可到了簽署合同時,小蓉卻發現借款合同上寫著借款25萬元。聚鑫公司的人和中介稱,寫翻倍借條是“行業規定”,對企圖賴賬的人起震懾作用。如果小蓉到時按期還錢,就只需按照實際約定的12.5萬元還款就可以了。
七八個人圍著小蓉你一言我一語,單某又在邊上催促小蓉趕緊簽字,涉世未深的小蓉就這樣被催促著稀里糊涂地簽了字。第二天,小蓉被帶到銀行,聚鑫公司的人將25萬元現金打入小蓉的賬戶后,又要求小蓉當場取現,并把小蓉取現的經過錄制為視頻。隨后,聚鑫公司的人向小蓉要回了15萬元,留給小蓉10萬元現金后離開。接著,在場的中介張某、韓某,以及小蓉的男友單某等人,又以中介費、服務費等各種名義從小蓉那里拿走了9萬多元。
半個月后,韓某等中介人員與聚鑫公司又故技重施,再次誘騙小蓉簽下人民幣25萬元的虛假借條,上面的情形再次上演。
就這樣,小蓉前后簽訂了總額50萬元的借款合同,實際拿到手的卻只有一萬余元。更令她措手不及的是,在簽完這兩筆合同之后,生死相許的戀人單某突然人間蒸發。愛情說沒就沒了,可這欠的債哪是說還就能還上呢?
眼看著一個月期限就要到了,小蓉簡直驚慌失措。就在這時,又一個貸款中介找上了小蓉,說能幫她代還款項。5月14日六神無主的小蓉被帶到了博得公司。博得公司人員在實地看房、考核資質后,同意代小蓉償還之前的50萬元債務,并約定借期六個月,月息6%。但到了簽訂合同時,又是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名義,要求小蓉簽下134萬元的借款合同和名下房產的租賃合同。并到銀行走賬、取現,錄制了借款視頻。
雖然約定了6個月的借款期限,可剛過了兩個星期,小蓉又被帶到了鑫哲公司,再次以償還欠款為名簽訂了500萬元的借款合同。
9月,鑫哲公司以追償借款為名將小蓉起訴到了法院。在法庭上,鑫哲公司出示了小蓉親筆簽署的借款合同、公司的銀行走賬記錄、小蓉的取現視頻。面對這些證據,小蓉只覺得自己跳進黃河都洗不清了。
就這樣,在短短半年的時間內小蓉的借款就從實際到手的1萬多元壘高到了500萬元,貸款公司和中介不僅起訴要求其歸還高額借款,還對其名下的房產申請了查封。
2016年10月,萬般無奈的小蓉只能到公安機關尋求幫助。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并最終偵破這起案件,小蓉才明白自己遭遇了一起典型的套路貸案件。所謂的“男友”單某其實也是犯罪團伙的一員,他正是在得知自己名下有房產才展開追求,目的就是引其進入這一“套路貸”的陷阱。
小蓉并非首個遭遇“套路貸”的大學生。此前曾有大學生被不法分子獲悉家中動遷名下有房產后結交多名“兄弟”,這些“兄弟”生意遇困難時游說該大學生出面“借貸”,結果陷入套路貸陷阱。
根上海警方偵破的“套路貸”案件,不法分子大多瞄準的正是這些有一定經濟基礎,但社會知識相對欠缺且自控能力不強的群體。